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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家电下乡工程启动 农民买家电可补贴13%

发布者:未知 时间:2009年11月07日 来源:红网

  红网宁乡12月26日讯(记者 喻向阳)今天上午,来自湖南省宁乡县全民乡的王先生在宁乡县城关镇通程电器连锁店买到了一台850元的手机。按政策,财政可补贴他13%,也就是110.5元,他只需出739.5元。
  
  今天上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协办的湖南省家电下乡活动在位于宁乡的湖南华良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启动。省政府副省长甘霖出席仪式并宣布全省家电下乡工程正式启动。
  
  农民购买四种家电,可补贴13%
  
  湖南省商务厅透露,此次补贴的主要对象是湖南省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其中省财政补贴20%,国家财政补贴80%。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一台(件)。推广的产品价格分别是:彩电单价在2000元以下,冰箱(冰柜)单价在25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洗衣机单价在2000元以下。具体品牌、规格及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购买家电,分八步走
  
  今天上午,在湖南华良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前坪,闻讯而来的农民便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仔细询问如何购买可享受13%补贴的家电。
  
  工作人员也很耐心的向农民朋友介绍了购买家电的流程:农民朋友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指定的六个家电流通企业选购中意的家电——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销售网点录入购买者信息——农民朋友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乡(镇)财政所上报补贴申请——县财政审核——银行拨款——拨款信息反馈给县财政录入系统——补贴打入农民帐户。
  
  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农民朋友:农民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时,需要携带正式发票、身份证、户口簿、储蓄卡(折)信息、产品标识卡等。申请补贴的时间限制在购买产品的15日之内。
  
  补贴时间: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
  
  财政部、商务部今年10月面向全国14试点省份的家电下乡推广活动中,湖南省被列入推广地区。来自湖南省商务厅的消息透露,湖南将在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期间,在各个县、市推广家电下乡活动。
  
  湖南省华良中意电器、通程电器、步步高超市等三家企业顺利中标,湖南华良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产品与企业双双中标,成为湖南唯一中标的生产企业。据华良电器负责人介绍,截止12月21日,该公司已累计销售电冰箱755台,洗衣机6090台。
  
  农村家电市场,“钱”景看好
  
  省商务厅提供的信息显示,从去年河南、山东、四川等首批试点省份家电下乡推广情况表明,家电下乡工作在启动内需,活跃市场,刺激农村市场消费方面效果明显,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率达到推广家电产品的60-70%,而且呈现攀升的趋势。
  
  湖南省农村市场广阔,市场潜力巨大,但家电行业整体薄弱,国家将保增长、促内需、刺激消费的第一站确定为家电行业,足显这一行业在拉动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彰显明确的政策扶持导向,将迎来商务及整个行业崭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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