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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创新、甘于奉献,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09]9号)精神,我厅开展了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系列)评选活动。经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层层推荐、专家评选委员会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站公示,经综合评定,湖南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刘友夫等20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系列),现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会计人员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创佳绩。全省广大会计工作者,要以先进会计工作者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我省会计事业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湖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系列)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湖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系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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